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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光检察长在全国第三届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上作交流发言

拱墅检察 2023-05-02

10月15日,第三届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在甘肃兰州举行,近200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检察机关代表齐聚一堂,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次会议聚焦“深化检察听证,彰显公平正义”这一主题,拱墅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光作为浙江省唯一代表在会上交流发言。

王晓光检察长在最高检论坛上作了题为《借力检察听证 破解监督难题》的交流发言。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引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践证明,检察听证既是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抓手,更是提升监督质效、实现准确监督的有效路径。近年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深化法律监督,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融合发展,不断探索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在促进矛盾化解、维护法治尊严、保障群众利益等方面的突出作用,让案件当事人的“法结”“心结”在公开听证中悄然消解,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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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对话、“一揽子”解决

在检察听证中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借助公开听证搭建“一站式”对话平台,以面对面真诚沟通赢得信任,使释法说理更具温度,有效破解信访积案化解难题。2020年11月,来自台州某村镇的安置户倪某,在穷尽各种申诉渠道未果后,就一起涉及村民安置建房与文物遗址保护的行政生效判决向我院提出监督申请。我院审查后发现,申请人在配合当地房屋改造建设中,因原安置地块被认定属于文物遗址需异地安置,但安置房迟迟未能落实,导致其对遗址认定存在疑问,进而对安置诉求久拖未决感到不满。为促成争议实质性化解,我院在实地调查走访,听取申请人、行政机关意见后,于今年3月跨地区召开公开听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物保护专家、法学专家、基层人民调解员等受邀参与听证。听证会上,文物部门详细阐述了遗址保护意义,申请人充分表达了诉求、倾吐了心声,行政机关则就申请人实质诉求承诺加快推进异地安置,听证员当场发表了评议意见。最终,争议各方就问题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实现了息诉罢访。“如果没有检察机关,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住上新房。特别感谢检察官,今天召开听证会,让我心里感到特别温暖。”申请人在最后陈述时说道。该案被选为最高检首批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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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及里、以点带面

在检察听证中有效破解司法监督难题

“召开听证有助于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审查,查明案件事实、理顺法律关系,实现精准监督。2019年,尤某因其他刑事案件被假释后,得知原审法院曾缺席判决其归还某典当公司800万元借款,认为法院事实认定有误,且程序瑕疵剥夺其辩论权、上诉权,导致双方争议较大、互不让步,生效裁判长期无法执行。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厘清法律关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院于2020年6月召开民事检察公开听证会。通过充分给予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交锋的空间,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8名特邀听证员听证意见,进一步还原案件事实,发现法院公告送达程序确有瑕疵。会后,我院当即组织双方调解,因未能调解成功,遂结合调查核实及听证情况,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获得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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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痛点、疏通堵点

在检察听证中推进社会深层治理

“通过有效开展公开听证聚众智、集合力,切实将群众“身边事”作为检察“心头事”办理,把“民有所呼,检有所应”落到实处。2019年底,我院主动走访区法院,了解到多起因身份证丢失被冒用引起的撤销公司登记行政纠纷监督案件,相关当事人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不诚信经营名单,工作生活遭受重大影响,且多数案件由于超过最长起诉期限,无法进行实体审理,群众合法权益难以维护。我院通过邀请法院、行政机关、当事人参加公开听证,督促行政机关启动公示调查程序,并在期限届满后依法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形成类案统一处理意见。案件入选最高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在其后开展的口腔诊所污水排放、公交车无障碍设施改进等多起涉民生领域检察监督工作中,我院充分运用公开听证方式,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听证,凝聚监督合力,有效增强监督刚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信任度,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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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并举、严宽同施

在检察听证中让司法政策落地见效

“针对在“捕与不捕、诉与不诉”中较难把握,或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存有不同意见、容易引发负面舆情的案件,主动开展公开听证是消除对司法办案疑虑的有力举措,也是加深人民群众对“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理解的有效途径。让群众全面参与、充分监督,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真正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2020年初疫情期间的一起建材市场负责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我院在敦促企业负责人全额退赔、为被害人挽回损失的基础上,邀请被害人代表、侦查人员、企业主管部门代表多方参与听证。通过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最终对该负责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切实保障了被害人权益,以及该建材市场与所涉1000余商户的经营发展,赢得社会广泛认可。”

近两年来,拱墅区检察院通过积极开展常态化检察听证,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领域共开展听证20次,推动检察监督从“不被理解”到“获得认可”,由“单打独斗”向“群策群力”,变“柔性监督”为“刚性监督”,有效提振检察干警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信心,提升自身监督办案能力。与此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检察听证工作仍有探索空间。今后,拱墅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探索研究,为推广检察听证制度提供更多拱墅经验!

编辑丨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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